各会员单位:
为了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,希望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,按照协会《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章程》的规定,交纳2010年度会费。
依据2007年3月21日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《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章程》,会员单位会费标准如下:
(一)会长单位每年会费30000元;
(二)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20000元;
(三)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会费10000元;
(四)生产能力10万m3/d及以上供水企业,材料设备生产企业单位每年会费5000元;
(五)生产能力10万m3/d以下供水企业、设计、咨询、审图、预算、工程施工单位每年会费3000元。
请各会员单位于2010年5月底前将会费汇至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,并在汇款时须填写单位全称,以及汇款用途(2010年度会费)。
账户: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
开户银行:建设银行东莞市城区支行营业部
帐号:44001775708050971919
二○一○年三月八日
(联系人:祁沛镠、叶瑞娟,联系电话:22690666)